政策扶持港澳青年大灣區就業創業

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聯合印發《支援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的實施細則》(下稱《細則》)通知,支持港澳青年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細則》共6個章節36條梳理及歸納港澳青年可申領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有意往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的香港青年宜留意。

 

在就業方面,《細則》指出港澳青年可申請的就業扶持政策包括小微企業社保補貼、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基層就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及個人所得稅補貼等。畢業2年內的港澳籍高校畢業生,辦理靈活就業登記並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畢業2年內的港澳籍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就業,或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務協定,並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港澳青年,可申請享受基層就業補貼,每人可申領一次過3000元。至於參加「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並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的港澳青年,可申請參加計劃期間的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補貼。

 

至於在有志在內地創業的港澳青年,可申請一次過創業資助、創業租金補貼、創業孵化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初創企業經營者培訓資助、省級優秀創業專案資助及創業稅收優惠等。港澳青年創辦的初創企業,正常經營並登記註冊滿6個月,且該港澳青年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每人10000元的一次過創業資助。相關條件為:在校或畢業5年內的內地學校(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的港澳籍學生、畢業5年內的國外或港澳台高校的港澳籍學生及所創辦企業為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此外,在大灣區創業的港澳青年,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或最高每人30萬元、最高300萬元的合夥經營或創辦企業「捆綁式」貸款人;至於小微企業貸款額最高為500萬元。

 

今次《細則》引入了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為有意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實習、崗位推薦、職業發展指導等服務。,符合條件幷具大灣區3年以上工作或生活經驗,目前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就業創業,或在大灣區內地九市擔任政協委員;以及熟悉港澳和內地工作生活環境,有較强的溝通交流能力,粵語熟練的人士可申請為不超過3年服務期的職場導師,並獲得每指導一次人民幣200元,或最高每學員最少六個月指導4000元的導師補貼。

 

《實施》於2022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筆者相信,《細則》為港澳青年於大灣區就業創業提供更多誘因及支援,希望有志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的青年人才可以善用有關措施,筆者也同時鼓勵在大灣具創業就業經驗的過來人願意藉有關計劃指導和幫助港澳青年融入大灣區及國家發展大局。

(刊於2022年6月9日信報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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