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為民:《前海總規》前海作對接窗口 助港企握機遇

國務院發改委最近發布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前海總規》) ,內容共分為八章及三十二節。這是繼2010年《前海總規》及2021年9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後,前海擴區到共120多平方公里的新規劃文件,三個階段發展目標涵蓋2025、2030及2035年,將會從四大戰略定位及六大領域發展任務,推動前海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進一步拓展香港發展空間,前景樂觀。

方案談到前海的四大包括戰略定位包括: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及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高地。當中會在區域治理、營商環境、現代服務業發展、科技創新等領域作先行先試。也會重點擴大貿易、航運、金融、法律事務等領域對外開放。並會加快推進規則機制一體化銜接、基礎設施一體化聯通、民生領域一體化融通等,爲香港經濟發展進一步拓展空間。同時也會鞏固提升現代金融、法律服務、信息服務、貿易物流等優勢領域,積極開拓海洋經濟、數字經濟等服務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推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深度融合。由於香港服務業一定要服務實體經濟, 雖說香港亦有些慢慢開始有實體經濟,但是大部份實體經濟仍主要集中在內地。從《前海總規》可見,前海可以作為對接窗口,幫助港企把握機遇。

《前海總規》分階段設定2025、2030及2035年三個發展目標,並制定一系列2025年前海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目標,例如在深港合作方面,港資企業達11,000家、有10,000香港居民在前海、在港澳提供跨境政務服務事項提高至400項等。期望做到在2030年港澳居民學習、就業、生活便利度大幅提升,並在2035 年,營商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貨物、資金、人才、技術、數據等要素便捷流動及高效配置,與港澳産業協同聯動。

《前海總規》對六大產業提供發展任務,當中包括:深化金融業開放創新、提升會展業和商貿物流發展、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提高專業服務業國際化水平、大力發展新型國際貿易及培育壯大現代海洋産業。

在《前海方案》推出時,提出了「跨境執業」這個新概念,即是香港的持牌專業人士在前海執業, 無需要拿內地的執照,以備案形式執業,並在建築師、工程師、測量師、法律等專業試行,我期望給香港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執業限制可以逐步取消或放寬,例如現在律師或會計專業嘗試給香港人做合夥人,甚至把香港執業經驗也計算在內地執業質量要求,相信能有利香港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做到境外專業人士備案執業人士有10,000人這個目標。

《前海總規》談到國際金融城、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以及「支持香港金融機構在前海設立研發中心、數據中心、運營中心等,試點徵信數據等金融數據深港跨境流動」,筆者十分希望自己推動多年的金融數據深港跨境流動可以早日實現。另外,也十分希望在保險服務及金融產品銷售方面可以進一步放寬。例如保險服務中心能在前海真正落地,令買了香港保單的內地居民可以在前海做到理賠、續保、諮詢甚至培訓。

前海作為一個支點,不只是服務深圳市近1,800萬常住人口,可以進一步面對整個大灣區逾8,600萬人口、以及華南市場。又例如,推一段時間的「跨境理財通」,香港金融產品可以在前海賣給內地投資者,每人上限100萬元,惟現時的痛點是能賣但不能推銷,如果未來能提供相互考試、甚至互認牌照的渠道,這定必是在制度銜接上的大突破,相信這樣也能幫助做到《前海總規》所訂立的目標。

例如在金融業方面,除了之前不同文件已提及過的另外 「開展數字人民幣跨境試點,探索跨境應用場景,打造深港數字金融平台。」之後已有文件討論類似東西,希望探索結果早日出台,與業界分享成果。

我認為前海的定位是應香港而生, 所以新《前海總規》定必對香港帶來更多機遇, 因為前海就是一個促進平台,提供空間及政策給港人港企,香港可利用前海這個據點做整個中國內地市場的生意。

刊於2024年01月23日 資本雜誌
文章鏈接:洪為民:《前海總規》前海作對接窗口 助港企握機遇
#洪爲民 #WitmanHung

撰文:洪為民  前海創新研究院聯席院長 , 中國絲路智谷研究院大灣區研究中心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