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候選人李家超先生已經推出政綱。筆者很高興他較早前表示會繼續發展新界北都會區(北都)。筆者認為建設北都,是香港未來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最重要的抓手。北都發展產住聯動,一方面可以為急需發展的新興產業和再工業化以及市民的居住需求提供土地,另一方面也可以促進港深互補優勢的融合發展,令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但是這個千載難逢的機遇,如果還是按照傳統香港土地發展的模式,不僅缺乏效率,也錯過了利用這個機遇突破和內地合作的一些框框。北都建設應參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模式,定位為「香港特區中的特區」,特事特辦,向中央直接爭取特殊政策,同時可以在特區內做好高層次的統籌,包括產業、土地、規劃、人才、教育、稅務、環保等範疇,提升效率,游說相關持份者,加快建設速度。同時加強與深圳以至整個廣東省的深度合作。
當年設立前海合作區,是特區政府和廣東省政府聯合向中央申請,目的就是建立一個先行先試的平台,深化粵港、深港合作。前海合作區成立以來,充分發揮試驗田的作用,不斷創新制度以及與香港規則銜接,並加大對香港服務業的開放,同時前海管理局作為深圳市的法定機構,擁有不少中央部委以及省市政府的授權,大大地提高了發展的效率和改革開放的力度。香港發展新界北都會區,正正可以成為香港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在這個特區內,可以引入若干國家派出機構,實行與其他香港特別行政區內有別的政策,包括國家政策,也包括特別行政區內有關就業、統籌管理模式創新的政策。
一.管理模式創新
建議特區透過立法,成立法定組織「新界北管理局」。可根據新界北的發展情況和實際需要,自行決定機構設置、人員聘用和內部薪酬制度。新界北管理局的主理人必須是特區政府領導班子的官員,建議由副司長牽頭,直接向特首匯報,因為這樣才能夠統籌跨政策局及部門資源,也有足夠級別「對口」向中央爭取政策,與大灣區城市談跨境合作,爭取更大的決策權及執行權。
跨部門的「新界北管理局」能有助加快新北都的建設及統籌能力,減少因為不同政府部門資訊不對稱、走不同流程而造成的效率損耗。「新界北管理局」也可以成為統一窗口,與區內不同的持份者聯絡,疏導及處理各類持份者的考慮,爭取更多持份者對北都的支持。
同時應成立「新界北管理局」領導工作小組,由特首親自擔任組長,並邀請國家發改委及其他有關部委、廣東省、深圳市代表加入,並參考前海管理局做法,成立諮詢顧問委員會,邀請國家級專家、學者以及新界代表加入,為新界北發展出謀獻策,做到「依託國家、服務灣區,面向世界」,發揮「國家所需、香港所長」。
「新界北管理局」更要有駐北京專職人員,派駐特區政府駐京辦,直接向中央及各部委爭取政策。參考前海模式,放開思維,考慮部分職位,直接聘用在內地有政府工作經驗的人士,擔任聯絡、政策爭取以及推廣工作。「新界北管理局」也應設大灣區服務辦,處理和廣東省政府,以及大灣區9市及澳門特區的合作,令新界北可以和整個大灣區做好更好對接,吸引有實力的內地企業來港投資,吸納內地高端人才來港發展。另外,「新界北管理局」也應設跨境基建專員,專門處理跨境基建事宜,以及設立口岸專員,對接深港口岸經濟帶的發展。
二.發展模式創新
香港土地傳統的發展模式,非常謹慎但費時很久,按部就班、逐項完成,往往幾年都還沒有動工。建議在新界北特區可以採用創新的發展模式,建議可採取「並聯」而不是「串聯」模式,多管齊下,由「新界北管理局」統籌並隨時調整。例如,收地、「生地變熟地」,不論將來規劃用途是什麼,都需要做,沒有必要等整個規劃和公眾諮詢完全做好。基建方面也是如此,當然也需要隨時調整和變化。要摒棄過去追求絕對正確而不顧速度的心態,借用深圳「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口號,採用「動態規劃」、邊做邊改的創新心態,不怕錯、改得快的方式。必須把整個新界北當成一盤棋,把所有可以動員的資源,包括特區政府、深圳市政府、新界居民、產業和發展商的力量,都集合在一起。
三.政策創新
3.1稅務
建議特區政府推出政策,對於國際(包括內地)大企業來新界北開設公司提供稅務優惠,可以設稅務假期(Tax Holiday)以及降低稅率,條件是必須符合希望在新界北發展的產業,例如生命科技、製藥、晶片、航太等。對於建廠的設備、購買專利等投資,給予200%甚至300%的稅項抵扣等,吸引更多的旗艦企業到新界北落戶,盡快建立新興產業生態圈。
3.2. 土地使用模式
過去新界的土地發展非常複雜,各種不同土地使用權、環境保護以及《基本法》保障原居民權益等,約束了發展的規模、模式和效率。建議解放思想,和原居民以及其他持份者一起,探討更快捷和全面的發展模式,例如合作發展、遷移濕地、新型換地權益書等,充分調動各持份者的積極性,釋放新界土地的價值,提高效率和回報。
3.3. 就業許可
建議對大灣區尤其是包括深圳居民在內的合資格人士開放在新界北就業,並給予通勤出入境便利。只要是新界北內合資格企業,就可以聘請一定數量的內地專才,不需要工作簽證,或者簽發一種特殊的工作簽證。
3.4. 向中央爭取政策
建議向中央爭取,給予「新界北特區」特殊政策,在某些方面,把「新界北特區」視作中國境內。在金融和資料出境方面,也可以考慮爭取在特殊監管下的機構可視作境內處理。
此外,爭取「新界北特區」設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其他相關認證、測試機關的派出機構,對於在「新界北特區」生產的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視作境內處理,直接在地審批、認證和監督。引進內地監管部門派出機構,有助與內地城市的規則銜接與制度對接。尤其方便需要進入內地市場的香港企業在地報批或備案,如食物、化妝品、藥品、保健品等,大力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同時也可以利用香港國際化城市和自由港的獨特優勢,尤其是與國際原材料、技術、人才等來港介面、接軌的優勢,把優質的生產要素匯聚北部都會區,促成新興產業在北部都會區的發展。
四.合作模式創新
過去的深港合作會議,一年開一次會。而且很多問題事權並不在特區政府和深圳市政府,而是在國家部委。筆者今年兩會期間提出了一個代表建議,建議設立深港口岸經濟帶管理委員會,作為大灣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下屬常設機構,由國家發改委、廣東省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深圳市政府等等中央部委、地方政府,派出官員共同參與該委員會的運作。每季度至少開一次會議,秘書處可設在深港某個「一地兩檢」的口岸。「深港口岸經濟帶管理委員會」可根據不同的領域、產業,設置小組,包括事務委員若干名,專責某個領域、產業和區域的事務。事務小組可視乎需要,更頻繁地召開會議。深港口岸經濟帶管理委員會須爭取中央各部委、廣東省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授權,特事特辦,同時適當吸收對此有研究的專家學者,以及持份者參與委員會的工作。
總而言之,北部都會區發展將是香港再次騰飛的主要跑道,機不可失。必須破釜沉舟,果斷改革創新,以容錯的心態構建出這個香港的城市第二中心。
洪為民
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全國人大代表
(刊於2022年4月30日信報財經新聞)
文章連結: 把北部都會區建成特區中的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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