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中央發「大灣區通行證」

現時粵港澳三地的人流、物流、資金流、資訊流日趨頻繁,但由於三地體制、法律、貨幣、稅務、檢疫通關等各有本身的制度,目前「四流」融通存在不少障礙。要全面發揮「粵港澳大灣區」的優勢,必須做到四大要點。

一、創新協調機制。大灣區發展需要一個高層次領導的常設機構,以解決過程中碰到的各種困難。筆者建議參考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領導委員會,由主管港澳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副總理任主任,由中央各部委和廣東省及9+2城市政府的主要領導,組成這個委員會並設秘書處。任何大灣區發展中遇到的難題和需要各部委協調的問題,都可以向委員會提出請示,要求其統籌和作出決策。

另一方面,在委員會下面,應該設立各專業對口小組,讓9+2各政府部門主管能夠直接協商,會議上達成的協議能夠下達到各個城市的相關部門。除官方外,也應該探討成立半官方及民間的大灣區協調機構、聯盟及溝通平台。例如可以成立大灣區港口聯盟,更科學和高效地處理港口事務,長遠甚至可以成立大灣區港口管理局;另外也可以鼓勵成立類似美國舊金山灣區委員會的民間組織。

二、建設「灣區」品牌。要有機地結合大灣區的11個城市,我們必須放棄城市本位,以「灣區」本位去規劃發展。筆者建議官方、民間日後多辦以「灣區」為本位的跨境論壇、商貿展覽、國際體育盛事等,塑造「灣區」文化,建立「灣區人」身份。

三、加強基建互聯。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三地的跨境交通基建,必須高效地結合起來。筆者建議,在香港和深圳的東西兩翼口岸興建軌道交通,東線蓮塘香園圍口岸可以興建東鐵支線連接深圳地鐵;西線興建洪水橋前海跨境鐵路,在前海實行「一地兩檢」,並在前海連接穗莞深城際鐵路及深惠城軌。

此外,有關方面應考慮在港珠澳大橋多開一個接口通往深圳,加上興建中的深中通道,大灣區將建成完善的網形陸路運輸系統。

四、促進要素流動。要有效地促進大灣區的要素流動,必須採取一系列創新措施,如:

  1. 由公安部統一審批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身份證」,取代現時的「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讓港澳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能在內地日常生活上設實名登記的活動,進一步探討對港澳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視作內地居民管理。
  2. 推出由廣東省和港澳兩地出入境部門聯合簽發的「大灣區通行證」,供大灣區的商務、科教人士(不分國籍)及其家屬申請。持證人可以使用自助通關,毋須再簽證出入境,並可在大灣區任何一個城市短期(例如6個月)居留。
  3. 國家部委可下放審批權,由廣東省政府下的相關廳、局、委,按規定和實際情況,適度調整港澳專業人士專業認證條件,允許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執業。
  4. 取消「一周一行」安排,不再限制深圳以至大灣區內地居民來往港澳的次數。
  5. 不再限制跨境車輛只能在指定口岸過關,並透過網上或手機,預先登記過關時間。
  6. 容許就業人士的公積金、保險等可在大灣區(包括港澳)內自由流動。
  7. 探討「港人港稅,澳人澳稅」,為跨境就業人士提供稅務便利。
  8. 粵港澳三地手機的跨境數據、通話不再有漫遊收費。
  9. 在大灣區內的某些試點,如前海、橫琴等地,適當開放對某些境外網站的限制。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中國人口密度、資金密度、國際專利密度最高的區域,若把優勢進一步結合起來、揚長避短,將會是我國最具特色的灣區經濟體。除了具備完整產業鏈外,「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種貨幣、三個關稅區、四個國際城市」的格局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既是機遇,也確確實實會面對很大的挑戰。只有當要素基本自由流通,灣區成為品牌,大家真正做到優勢互補,互相欣賞,才能夠享受到真正的大灣區發展紅利。

(刊於2018年4月《投資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