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的開放式創新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談到要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並提及「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構建開放型融合發展的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集聚國際創新資源,優化創新制度和政策環境」及「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建設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透過開放式創新,做好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也是十分重要。

開放式創新有助更高階段的創新發展,亦能促進高等教育丶知識結構丶科研質量丶人才政策的革新與提升水平,增加整個的社會創新意識及技能,營造更能支持創新科技與創意產業的氛圍。今天,人力資源流動快丶企業競爭激烈丶市場口味轉變快、新技術與新產品不斷推陳出新,企業、學界、研究機構,甚至政府已經不能單打獨鬥。我們需要開放式創新,透過官、產、學、研多方面去推動組織創新、商業流程創新丶經濟模式創新丶科技創新丶教育創新丶文化創新丶社會管理創新,甚至政治議程的創新,這樣才能更有力推動社會經濟的未來發展,以創新成果去服務國家丶服務社會、惠及人民。

要做好開放式創新,我們必需改變思維,在知識產權、技術轉讓丶委托研究丶聯合研發丶科研和調研基地建設丶科研戰略聯盟等方面要多下功夫。例如大學把基礎科研推給業界的同時,也鼓勵更多企業委託學術及研究機構做的研究、甚至由企業出資在大學內設計科研中心、以及邀請企業投資出色的大學科研項目。我們也要返立「科研旋轉門」機制,給教授可以和研究生一同「下海」做生意,同時也讓企業高管、行業專家、退休政府官員到院校授課分享知識、甚至參與課程設計,令大學、高職教育的課程更能貼近社會的需要。政府也要提供誘因吸引企業科研人員回到院校進行研究,把技術從市場轉移給院校。針對現時大灣區上的科技不對接,我們應著力探索以下多個方面,包括: 科研資金雙向過河、生物樣本可以送往香港研究.臨床結果的互認與國際對接、灣區內的大學同時帶領博士及博士後研究,以及港澳大學的二手器材更有效的方法轉移給內地分校使用等。

在此,我們需要在人才機制丶融資機制丶合作機制丶科研機制丶教育機文化意識等方面深化合作,為開放式創新提供強有力的機制保障和文化保障。

(刊於2019年9月1日資本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