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粵港澳三地的人流、物流、資金流、資訊流日趨頻繁,但由於三地體制、法律、貨幣、稅務、檢疫通關等各有本身的制度,目前「四流」融通存在不少障礙。要全面發揮「粵港澳大灣區」的優勢,必須做到四大要點。
一、創新協調機制。大灣區發展需要一個高層次領導的常設機構,以解決過程中碰到的各種困難。筆者建議參考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領導委員會,由主管港澳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副總理任主任,由中央各部委和廣東省及9+2城市政府的主要領導,組成這個委員會並設秘書處。任何大灣區發展中遇到的難題和需要各部委協調的問題,都可以向委員會提出請示,要求其統籌和作出決策。
另一方面,在委員會下面,應該設立各專業對口小組,讓9+2各政府部門主管能夠直接協商,會議上達成的協議能夠下達到各個城市的相關部門。除官方外,也應該探討成立半官方及民間的大灣區協調機構、聯盟及溝通平台。例如可以成立大灣區港口聯盟,更科學和高效地處理港口事務,長遠甚至可以成立大灣區港口管理局;另外也可以鼓勵成立類似美國舊金山灣區委員會的民間組織。
二、建設「灣區」品牌。要有機地結合大灣區的11個城市,我們必須放棄城市本位,以「灣區」本位去規劃發展。筆者建議官方、民間日後多辦以「灣區」為本位的跨境論壇、商貿展覽、國際體育盛事等,塑造「灣區」文化,建立「灣區人」身份。
三、加強基建互聯。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三地的跨境交通基建,必須高效地結合起來。筆者建議,在香港和深圳的東西兩翼口岸興建軌道交通,東線蓮塘香園圍口岸可以興建東鐵支線連接深圳地鐵;西線興建洪水橋前海跨境鐵路,在前海實行「一地兩檢」,並在前海連接穗莞深城際鐵路及深惠城軌。
此外,有關方面應考慮在港珠澳大橋多開一個接口通往深圳,加上興建中的深中通道,大灣區將建成完善的網形陸路運輸系統。
四、促進要素流動。要有效地促進大灣區的要素流動,必須採取一系列創新措施,如: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中國人口密度、資金密度、國際專利密度最高的區域,若把優勢進一步結合起來、揚長避短,將會是我國最具特色的灣區經濟體。除了具備完整產業鏈外,「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種貨幣、三個關稅區、四個國際城市」的格局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既是機遇,也確確實實會面對很大的挑戰。只有當要素基本自由流通,灣區成為品牌,大家真正做到優勢互補,互相欣賞,才能夠享受到真正的大灣區發展紅利。
(刊於2018年4月《投資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