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風投創投發展 前海深港十八條措施

今年9月,前海管理局與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一同公布《關於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十八條措施》,從擴大產業空間、便利跨境投資、支持大規模集聚發展、支持深港聯動多個方向,提出多項針對風投創投產業的鼓勵措施。

上市獎勵可達200萬 落戶獎勵可達2,000萬元

當中,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將拓展80萬平米的產業空間作為國際風投創投集聚區。鼓勵深港跨境投資的雙向合作,加大前海QFLP、QDIE和WFOE PFM試點的靈活程度。對於投資了香港科學園、數碼港等在園企業或項目的前海QDIE管理企業可獲最高單項50萬元,累計200萬元的獎勵。在港交所上市的前海風投創投機構,可獲200萬元一次過獎勵。風投創投機構及其在香港的全資子公司作為發起人設立特殊目的並購公司,並獲准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給予前海風投創投機構100萬元一次過獎勵。前海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通過REITs形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項目所屬權益人可獲得100萬元一次過獎勵。政策還提到要聯動香港有限合夥基金發展,推動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通過在前海設立投資主體開展境內投資及支持前海風投創投機構聯動香港LPF開拓海外業務。准許香港創投機構等境外主體在前海開立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使境外資金可以自主進出。相信產業空間的擴大,加強跨境投資金和境外資金流動的靈活,都會促進跨境雙向投融資便利化。

支持大規模集聚發展 打造深港聯動生態環境

為支持大規模基金、國際資管機構在前海落戶,會對新入駐及新遷入企業提供一次過落戶獎勵。國家級基金、產業基金、主權財富基金等企業,可獲得最高500萬元獎勵。境外知名風投創投機構、國際資管機構、香港家族辦公室等,可獲得最高5,000萬元獎勵。向外資QFLP和WFOE PFM管理企業,提供100萬元獎勵。合資格的風投創投基金可獲得200萬元落戶獎勵,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按實繳資本可獲得200萬或500萬元落戶獎勵。政策也降低企業的場地租金成本,對於入駐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產業載體的合資格大型基金、國際資管機構、風投創投機構和私募證券投資機構等,如購買或租賃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會給予50萬元一次過入駐扶持。入駐產業載體的合資格機構可獲得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連續三年補貼,以每年不超過500萬元為限。

對於入駐產業載體的合資格企業,可獲得最高300萬元的經營扶持,利潤額度達200萬元的機構,可額外獲得2萬元/年/人的住房補貼及不超過100名員工的社保補貼。此外,合資格小投早投企業可獲得單項最高50萬元扶持。

每家企業每年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政策還提出了豐富退出渠道,境內外資管機構設立S基金並對其進行企業管理,將按照實繳註冊資本可獲得最高500萬元的一次過落戶獎勵。S基金參與前海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或受讓前海風投創投機構已投項目股權,按照其交易結算金額的1‰、最高100萬元給予風險補貼支持。

筆者認為,新政策從落戶鼓勵、經營增長支持、辦公用房成本補貼及打造深港聯動的生態環境等不同方面,為企業提供不同的實際支持。政策針對QFLP的靈活准入、擴大投資範圍及豐富退出渠道,為有意進入前海投資的境外基金提供更多選擇。

(刊於資本雜誌 2022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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