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升級

財政部最近印發《關於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30號文件),當中不僅確認設立在前海的合資格企業可以繼續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而且進一步加大優惠範圍,配合前海的擴大深港合作、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定位。文件重點如下:

降門檻 商業服務納目錄

第一,降低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的門檻。以往政策規定,設立在前海的企業以所得稅優惠目錄中的業務為主營業務,且主營業務收入佔收入總額70%以上,方能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的政策文件降低了企業享受稅務優惠的門檻,主營業務收入佔比超過60%就符合資格。

第二,把商業服務業列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目錄原有四大類,分別是現代物流業、訊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調整後新增商業服務業,變成五大類。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商業服務業主要有:管理諮詢、城市規劃、工程管理、節能環保等專業服務;法律服務;會計、稅務、資產評估服務;資訊調查與評級、徵信等信用服務;國際會議、品牌展會、專業展覽及相關服務;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知識產權代理、轉讓、登記、鑑定、檢索、分析、評估、營運、認證、諮詢等服務,以及國際郵輪運營管理服務。今次調整配合前海的「兩城六區一園一場六鎮雙港」發展格局,促進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深港國際人才港、深港專業服務業集聚區和專業服務業小鎮等產業園區的發展。

添導航區塊鏈VR等領域

第三,調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訊息服務業的產業細類。之前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文件在2014年推出,然而資訊科技發展迅速,數字技術與經濟社會發展已經更廣泛和深刻地結合,資訊與通訊科技技術與產業的分類已相應出現變化。新文件跟隨產業發展更新二級分類,刪除原有的「數據挖掘、數據分析、數據服務及數字化資源開發」類別,新增導航、邊緣計算、區塊鏈、虛擬實境(VR)、擴增實境(AR)、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車聯網、智能穿戴等領域的技術研發與服務,更能鼓勵IT產業的發展。

國家的企業所得稅是根據企業規模按月或按季進行預繳、按照年度進行匯算清繳。早前賦予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政策(財稅﹝2014﹞26號文件)從2014年1月1日生效、已於2020年12月31日截止。新文件的有效期是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兩者有序銜接,保持政策連貫、方便企業及早籌劃稅務與安排資金。新文件延續前海的稅務優惠與優惠力度,將與前海管理局正在草擬的不同產業扶持專項資金起了相輔相成的作用,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引導相關產業集聚發展。

(刊於2021年7月13日信報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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