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電話卡實名制

最近特區政府就「電話智能卡實名制度」進行諮詢。筆者早前代表了互聯網專業協會參加了與商經局及保安局的會面,反映了業界對「儲值電話卡」的憂慮及意見。筆者就此特別研究了不同的意見,與各位讀者一同討論及思考。

有業界朋友指出實名制有損私隱及言論自由。可是一直以來我們日常所用的手提電話、座機電話都是以實名制登記,現在只是把這個安排延伸至俗稱「太空卡」的「儲值電話卡」而已。根據警方資料,約一半的電話騙案涉及本地電話號碼,九成是使用本地「太空卡」,至於涉及嚴重罪行的本地智能卡,約七成是使用太空卡。香港也曾發現連接太空卡電話的土製炸彈罪案。現時「太空卡」已成為電話騙案、有組織罪案(如走私、販毒等)去規避追蹤和偵查的工具。政府有責任堵塞保安上的漏洞去保護市民的安全。個人自由也要受到法律所制約,自由不能成為犯法的保護傘。

有位朋友拿了墨西哥做例子,說實名制也沒有有效減少電話罪案。先不論用墨西哥和香港比較是否合適,但既然要比較,我們可以看到大部分先進地區,都是實行電話卡實名制,也沒有看到這些地區實行儲蓄電話卡實名制之後,影響了他們人權或自由的水平。更有朋友說,電話卡實名制沒法堵塞罪犯使用海外太空卡的漏洞,這就更加荒謬。就好像說反正有門鎖賊人也可以爆門入屋,所以不應該裝門鎖!我們要做的是增加賊人犯法的成本,減少罪案的數目。

筆者同意業界所說,既然已經是實名制,已經能夠追查到電話卡主人是誰,為何仍然要對商業應用作三張卡的限制呢?針對科技業界的研發、物聯網,以及零售及服務業務的需要,當局可否放寬這個限制,並對機器對機器連接(M2M)電話卡有更清楚的定義呢?另外,筆者也希望政府在「合適成人」作清楚的定義以及要求這些「合適成人」簽署承諾書為未成年青年人不當使用儲值電話卡的行為負責,令他們清楚自己作為「合適成人」的責任。

諮詢期在三月二十日截止,希望當局盡快推出一些簡單易明的Infographics去進行公眾解說,去澄清誤解、釐清歧義及作更清楚的定義。同時也從善如流,放寬卡數的限制,例如放寬到十張或者安排一個更嚴謹的審查程序去批核三張以上的卡,但就不再設限。另外,未來的實名制登記,應該是要激活張卡的時候才要用戶上網登記,這樣就不會加重零售點的負擔,數據也更安全。

也有業界朋友建議利用政府的「智方便」用來作為智能電話卡的實名登記系統,因為營運商無法得知道用家所填的證件資料是否正確,但筆者不是太贊成,因為這改變了用戶和電訊供應商的關係,與固網和月費無線電話的安排也不一樣。

「電話智能卡實名制度」是國際大趨勢,香港已經做得太遲,才有這麼多電話騙案。為反而反或者「心中有鬼」的人才會危言聳聽,藉機打擊特區政府威信。香港要成為智慧城市,電話智能卡實名制是必要條件。希望市民支持。

(刊於2021年3月4日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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