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惠港12 條政策

早前前海合作區發佈《前海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關於惠及港澳居民的政策措施」行動計畫》 ( 下稱《行動計畫》),涵蓋三個方面,計劃推出 12 項措施:

一 . 港澳居民在前海購房與深圳居民同等條件:

在便利港澳居民學習、生活上,《行動計畫》擬推出6項措施。在購房上,港澳居民在前海合作區內可享受與深圳戶籍居民同等條件的購房政策。在醫療教育上,保障在前海工作的港澳人子女與深圳居民子女一樣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吸引港澳等境外醫療機構在前海辦醫。在人才居留上,推動港澳外籍人才居留審批改革,支持非中國籍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前海工作、學習、生活。支持已獲得港澳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的前海支付機構在香港拓展,方便移動電子支付使用。此外,推廣前海銀行機構的異地見證方式,方便香港居民開立境內帳戶及資金境內外使用。

二 . 放寬三種專業人士執業範圍:

在支持港澳專業人士在前海發展上,針對法律界、建築界、保險界有 3 項措施,當中包括放寬港澳律所服務經營年限、允許多家內地律所共同與港澳律所設立粵港澳聯營律所 及放寬在聯營所執業的港澳居民律師執業範圍。促進港澳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士在前海合作區範圍內以備案方式執業互認,擴大前海與香港建築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支持由港企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專案採用香港建設模式。建設港澳保險業大灣區服務中心,支援前海轄區內公估公司與港澳服務提供者建立合資公司,鼓勵前海再保險赴香港發行巨災債券,支援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

三 . 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

《行動計畫》推出3項措施:包括支援香港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前海設立分室  ( 中心 ) ;支援境外科研機構、投資人在前海設立尖端生物技術科研機構和企業;以及推動生物材料在深港的異地使用。前海將會加快粵港青年夢工場二期、粵港澳青年創業區和深港科技創新生態谷等建設,打造前海深港未來創科城和創新特別合作區,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而努力。

(刊於2020年1月資本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