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港 16 條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早前在北京召開的會議通過了16項惠港新措施,涵蓋購房、電子支付、教育、專業人士執業等。不少都是市民、業界所關心的項目。筆者相信對港人在未來於大灣區的就業、生活、學習提供不少便利,方便市民。

有關 16項便利措施包括:一 . 便利香港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購買房屋;二 . 支援香港居民在內地便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三 . 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推出香港居民異地見證開立內地個人銀行結算帳戶;四 . 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五 . 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六 . 為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提供便利;七 . 允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常用的醫療儀器;八 . 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措施、法律顧問措施、特設考核措施;九 . 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十 . 擴大港澳建築業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十一 . 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十二 . 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的年期限制;十三 . 支持港澳債券市場發展〈巨災債券〉;十四 . 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十五 . 對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十六 . 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

積極回應港人港企

有鑑近日香港的情況,有些港人表示已積極探索在大灣區其他城市生活、就業、教育的可能,唯房屋、教育、銀行、生活、理財、執業、醫療等各方面都是大家所擔心的。今次惠民十六項不單是回應港人港企所需,也是不同業界團體多年來向中央積極爭取的項目,這十六項可謂中央對港人港企的積極回應。我期望未來可以推出更多惠民便利措施,加速大灣區城市群的互補與融合,把大灣區做大做強,以應付其他城市群的挑戰。

實施細則有待出台

其實,十六項措施公布之後,筆者已收到不少的客戶查詢有關細節,我十分希望有關方面可以儘快推出有關實施細則,以應付港人港企的熱切需求。協助有潛力在大灣區各市加大發展的港企,可以在香港發展之餘,也同時可以在灣區其他城市一同落地,給企業多一個選擇,並把港企優質專業精神在大灣區發揚光大,產生溢出效應,一同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國際級的一流灣區。

(刊於2019年12月1日資本雜誌)